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2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0-15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88号
  • 发布日期:2018-10-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8〕188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8-10-19 17:40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送的《关于审批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榕水务201842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确保渗沥液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原则同意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站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扩建渗沥液处理规模为900m3/d,其中土建一次性按远期建设,设备近期按500m3/d安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UASB厌氧反应器基础、MBR综合池、功能间、膜车间、污泥脱水机房设施设备及其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21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46.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4.29万元(建设用地费),预备费755.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9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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