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1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8-1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4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榕综处函〔2018〕1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生活垃圾处置的环保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北峰红庙岭垃圾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设计处理垃圾规模为1200t/d,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炉和1×25MW凝汽式汽轮机+1×30MW发电机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800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887.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59.1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500.00万元),预备费3802.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0.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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