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13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7-2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及进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32号
- 发布日期:2018-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及进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综处综[2018]24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福州市垃圾处理现状,有效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及进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北峰红庙岭垃圾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9746.2平方米,挖方约323218.96立方米,填方约176919.32立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挖填、进场道路、排水、挡墙与护坡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645.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8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3.5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03.65万元),预备费492.2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9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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