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07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4-20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及填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73号
- 发布日期:2018-04-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你场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及填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综处综〔2018〕9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实现我市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及填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7527.3平方米,设计年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吨。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PPP项目的建设内容按照市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执行(不在本期建设范围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810.43万元,所需资金由福州市财政根据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模式进行统筹。
五、建设工期:5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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