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0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2-1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26号
  • 发布日期:2018-02-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8〕26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8-02-11 11:40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送的《关于审批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确保渗沥液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原则同意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站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扩建渗沥液处理规模为900m3/d,其中土建一次性按远期建设,设备近期按500m3/d安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525.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8.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2.07万元(建设用地费),预备费864.0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7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2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