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8-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2-1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26号
- 发布日期:2018-02-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确保渗沥液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原则同意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站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扩建渗沥液处理规模为900m3/d,其中土建一次性按远期建设,设备近期按500m3/d安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525.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8.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2.07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864.0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7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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