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7-0024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11-17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晋安河直排闽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7〕217号
  • 发布日期:2017-11-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晋安河直排闽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7〕217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7-11-23 14:56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晋安河直排闽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发市政〔2017〕68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增加光明港和红星排涝站闸前河道库容,改善出水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河直排闽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台江区,起于光明港晋安河口处,止于闽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光明港一侧新挖一条河道,新挖河道经红星地块至红星水闸长547米。在河道末端设置挡洪(潮)排涝闸1座,挡潮排涝闸过流总净宽27米。水闸消能设施后接压力箱涵穿排尾路与江滨路至闽江北港,箱涵总长306米,过流总净宽20米(4孔×5.0米)。在水闸左侧设置排涝站1座,抽排流量80m3/s。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泵站、驳岸及箱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四、工程等别和标准

(一)工程等别:Ⅱ等;

(二)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1级、2级,

                  次要建筑物-3级;                

(三)防洪(潮)标准:200年一遇;

(四)排涝标准:20年一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83453.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994.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0288.0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84146.35万元),预备费50171.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1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27.11吨标准煤。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水利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