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贵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安监综函〔2017〕4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监管职业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福州金城民营科技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大楼1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5053.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959.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7.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24.8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135.30万元),预备费86.8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36.8吨标准煤。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