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4-0006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3-17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4〕67号
- 发布日期:2014-03-17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转报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水利综〔2014〕1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江北城区山洪防治能力和排涝标准,改善市区内河水环境和生态景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福州市江北城区,防洪补水主隧洞西起闽江北港文山里上游的浦口泵站,沿江北城区北面山区设引水隧洞,经八一水库、登云水库,东至魁岐出口排入闽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主隧洞总长28.76公里,洞径6.0~10.4米,每秒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隧洞、补水支洞、截洪坝、进出水口、泵站与控制闸、水库护岸,以及设备安装、交通供电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283308.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8506.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08.60万元,基本预备费32027.31万元,建设用地征迁安置费21969.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136.07万元,环保工程费1740.53万元,铁路交叉工程费12919.8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36个月。
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工程招投标方案)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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