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2500-2021-0002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4-28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公河口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30号
- 发布日期:2021-04-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南公河口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古厝综〔2021〕10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全面系统拓展提升南公园片区,实现文化重塑、历史再现,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公河口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103-350100-04-01-60083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台江区南公园东侧,东至六一中路,南至新港路,西至规划中选路,北至国货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设面积18347.74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面积7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面积10847.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保建筑修缮、园路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36292.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10.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882.5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5700.46万元),预备费3299.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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