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19-0008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6-06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9〕79号
- 发布日期:2019-06-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重新申请审批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发市政[2019]6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6年4月13日和2016年5月24日分别以榕发改审批〔2016〕43号、榕发改审批〔2016〕72号文批复了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福州市龙院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你司提出,根据榕政办〔2019〕35号精神,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和龙院路道路工程合并为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申请重新审批项目建议书。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林浦路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16-350100-48-01-00057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连江南路东侧,龙院路(A段)西起连江南路,向东延伸止于后浦路;龙院路(B段)南起龙院路A段,向北延伸止于林浦路;美林西路北起龙院路A段,向南延伸止于双湖二路;美林东路北起龙院路A段,向南延伸止于双湖二路;美林南路西起美林西路,向东延伸止于龙院路A段。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5条道路,其中:龙院路(A段)修建长度为1341米,宽30-40米;龙院路(B段)修建长度为246.681米,宽40米;美林西路修建长度为617.505米,宽24米;美林东路修建长度为552.9米,宽16米;美林南路修建长度为961.452米,宽18米、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龙院路(A段)-城市次干路,
龙院路(B段)-城市次干路,
美林西路-城市支路,
美林东路-城市支路,
美林南路-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龙院路(A段)-30公里/小时,
龙院路(B段)-30公里/小时,
美林西路-20公里/小时,
美林东路-20公里/小时,
美林南路-20公里/小时;
(三)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桥梁-城A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19757.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05.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401.1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35279.19万元)、预备费47250.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6〕43号、榕发改审批〔2016〕72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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